关于2017级综合素质测评中第二课堂成绩折算的通知

2018年08月30日 18:32  点击:[]

2017级各小班: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8)29号)规定,现将2017级综合素质测评中第二课堂成绩折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课堂成绩计算方式

第二课堂成绩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占15%。其具体计算方式为:在同年级同专业中,第二课堂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最高者得分:M=15;第二课堂成绩等于平均得分:M=10;第二课堂成绩高于平均得分:

M=10+低于平均得分:M=

(M: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折合得分;S:同年级同专业第二课堂成绩平均得分;H:同年级同专业第二课堂成绩最高得分;E:第二课堂成绩高于平均得分;U:第二课堂成绩低于平均得分)。其中第二课堂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活动、思想成长得分第一学年(大一)计入综合素质测评的上限为5分,文化艺术为7分,其他无上限。

二、学院统一导入数据

A.创新创业类

创新训练计划院级项目(结题)、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院级项目(结题)、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院级项目(结题)、创青春院级项目(完成计划书)、互联网+院级项目。

B.社会实践

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社会实践。

C.文化艺术

院级重点或精品活动的演职人员、部分比赛进入复赛的参赛者、院艺术团训练。

D.体育活动

第39届校运会运动员、院级体育活动的参赛者。

E.工作履历

学生干部任职得分(同一学年担任多个职务,按最高级别计分,其他职务只记录,不给分)。

F.思想成长

院级党校、团校、青马班、示范性团日活动、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

G.各类获奖

院级寒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会工作者等荣誉(只记录不给分)。

三、职能部门导入数据

教务处:创新训练计划(校级以上)、科研兴趣培育计划(校级以上)、专业技能提升计划、英语四六级、专业四级。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计算机过级(一二三级)

招就处:省科技厅苗子工程、创业训练(实践)计划(校级及以上)、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创业补贴、syb、互联网+校级立项。

校(区)团委:艺术团训练、挑战杯和创青春校级立项和获奖、团内评优评奖(只记录不给分)、艺术团专场演职人员、校级重点精品活动的参与者、校级团校、青马班、微观川农推送作者、暑期社会实践参与者、先进个人。

组织部:校党校。

纪委: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体委:校运动队训练。

宣传部:学校官微推送作者。

学生处:各类奖学金、单项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只记录不给分)。

四、学生自主申报数据

(一)申报内容

科研成果、发表文章、校外志愿服务、职业资格认证书、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四六级、专四专八、计算机一二三级除外)、校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校级报刊媒体只认学校官网、校报,校级以上媒体只认校园网媒体聚焦板块认定的外媒,其他媒体只记录不加分,其中官微和微观川农由职能部门上传)、各类获奖(创青春、挑战杯、互联网+除外)。

注意:考虑到校运会个人奖项特殊性,个人项目第1、2名申报校级C2一等奖;第3-5名申报校级C2二等奖;第6-8名申报校级C2三等奖。

(二)申报材料

在自行填报申请时,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科技成果类须提交成果授予单位颁发的证书;

2.公开发表文章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3.学术会议论文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4.竞赛获奖及技能认证类须提供相应证书,英语水平考试须提供考试成绩单;

5.其他语种证书及艺术体育类证书的颁证单位若非政府机构,须提供证书颁发机构的权威性证明。

6.在报刊发表、网络新媒体发表文章需提供复印件或网站截图。

注意:所有证明材料需要以图片格式上传,不支持word、pdf、excel等其他文件格式。论文全文在线下提交学院老师审核,线上只提供论文首页截图。

(三)申报流程

1.基本流程

申请者持证明材料原件→报班委会初审→以班为单位将复印件交学院团委→ 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书记终审(创新创业获奖需校团委终审)方可获得相应记分或记录。

2.具体操作

申请者:

①打开i川农,点击中右侧的“更多”,进入后点击“申请学分”

②填写相关的申报内容,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选择自己所在院以及本院的审核人(审核人为该院负责二课成绩单的老师),完成填写后即可提交申请。

学院审核者:

电脑登录后台→ 点击二课管理 → 点击学分申请管理 → 点击学分认定 → 点击审核→ 核实信息,修改获得二课得分,通过提交给终审或驳回审核。

(四)注意事项

1.2017级各小班于9月4日下午16:00-18:00以小班为单位将证明材料复印件交3-117办公室,并于9月4日前完成第四部分“学生自主申报数据”网络填报。

2.技能特长板块的审定与其他年级综合测评的审定标准一致,只是分值不同。

3.各类获奖中的创新创业版块只能是学生处认定的单项奖目录(详见附件2),其他未能被学生处认定的省级或国家级别赛只记录不计分。其他类型的获奖只能提交到获奖版块中的其他获奖。

4.咨询电话:0835-2882172。如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在i川农app端互动交流版块中的川农问答留言。

 附件1.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docx

 附件2.学生处2018年单项奖学金预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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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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