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03日 13:37  点击:[]

各小班同学:

经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雨城支行协商,达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12月2日起就可以申请办理,现将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原则上是未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或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具体贷款额度应根据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确定。

三、工作安排

(一)日程安排

1.12月3日-12月6日,申请学生统一在电脑上填写申请表(附件1)或者登录学生处网站(http://xsc.sicau.edu.cn/?p=40)下载申请表并在线填写后打印(填表时请勿擅自修改表格格式),于12月6日下午2:30-5:40三教117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暂不签字确认)。

2.12月9日,学院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签章后与《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一起上报学生处。

3.12月10日-13日,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协农行工作人员到校(或校区)与申请学生(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面签《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及贷款协议。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或借款人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4.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5.农行银行卡(留名栏签名后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6.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及借款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全部复印后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鲜章一份)。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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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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