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及相关说明

2015年09月24日 11:18  点击:[]

12、13、14级各小班:

结合《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年度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对工作安排和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

(一)优秀学生标兵: 全校20名,我院推荐进入答辩指标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直接获评国家奖学金,另加奖金2000元/生;获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我院指标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8000元/生。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参评条件如下:

1.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均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8%;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二)国家奖学金

参评条件如下:

1.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均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2.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

三、日程安排

(一)9月24-28日:申请优秀学生标兵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附件1:《国家奖学金拟评情况一览表》(在备注栏注明“优标”或“国奖”)和500字左右的《xx同学优秀事迹简介》,经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28日上午9:00-12:00以小班为单位上交以上材料纸质档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电子档在此之前发送至1579141190@qq.com;

(三)9月29日:候选人院内答辩,答辩采用PPT讲解的形式,自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请候选人提前自行准备答辩材料,学院将根据答辩情况打分排序,按分值高低依次确定优标、国奖拟推名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10月9日:上午9:00,学校组织“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答辩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奖学金拟评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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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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