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和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2016年06月02日 16:06  点击:[]

都江堰校区、各学院:

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和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工作安排见附表1。

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带上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有效农行卡。

二、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带上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表、困难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请所有贷款毕业生务必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归还贷款,否则将会影响个人征信,会给今后的生活带来极大不良后果。


附件一:校园地助学贷款及签订毕业生还款协议工作安排表


学 生 处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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