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2019年06月20日 08:48  点击:[]

全院同学:

为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营造出我校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现将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四届创业实践挑战赛和第四届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主要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的计划或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以作品的创新性、公益性、实践性和可行性等为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形式

参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并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每支参赛团队的人数限定在2-10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小组成员须协商明确项目申报学院),一般要求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才。

三、参赛要求

竞赛以创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评审(创业计划赛和公益创业赛类别)或项目运营报告评审(创业实践挑战赛类别)和现场PPT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审方式。创业计划书或商业策划书内容一般应包括:摘要、创业组织及计划概述、可行性分析报告、产品介绍、市场分析、公司组织与管理设计、公司经营规划与设计、财务分析、资本需求、融资方案和回报、风险及其防范以及相关附件资料等。

(一)创业计划大赛

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是参赛者所提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是竞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所需项目可从以下渠道获得:

1.有我校特色的科技及产品资料;

2.教师的研究课题;

3.校外经授权可利用的科技成果、专利或新产品;

4.学生自行开发的专利、技术或产品,以及服务创意等。

(二)创业实践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本主体赛事作品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公益创业赛

以创办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的计划或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项目须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以创新性、公益性、实践性和可行性等作为本主体赛事作品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2019年6月-9月)

1.学院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对竞赛的宣传动员;

2.学生提交立项申请书,学院审核立项后实施;

(二)院赛(10月—11月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团队提交申报项目;

2.学院初审符合参赛资格的项目,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赛。

(三)校赛(11月中旬-12月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邀请专家组织校区赛和全校总决赛;

2.在校区赛和全校总决赛期间,举行优秀项目三校区巡展。

3.都江堰校区赛由校区团委牵头负责完成,结果报校团委审批后参加全校总决赛。

(四)省赛项目培育(2019年12月-2020年4月)

1.从总决赛团队中遴选不超过40支团队进入省赛集训营。

2.邀请校内外专家、天使投资人等对团队进行集训,不断完善和打磨项目,并展开逐级淘汰。

3.从集训营中遴选不超过15个重点团队,每个团队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扶持金,并展开一对一重点辅导。

五、注意事项

请有意愿参赛的同学仔细阅读赛事信息,利用假期提前做好参赛准备!

 附件:第四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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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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