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2017年09月13日 11:18  点击:[]

各学院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为确保结题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已完成并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未结题将予以终止,2015年立项的项目应于本次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923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并做好PPT答辩准备, 同时由负责人在教务系统提交结题简表。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简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

2)总结报告(纸质版):应反映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工作在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成果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指正式发表或已录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文章或录用通知书)、已经授权的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2.各学院应于20171027日前将电子材料以院为单位发送至QQ454709639,电子文档请以文件夹形式发送,各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纸质材料提交到所在校区教务科(部),需有学院审查意见和学院盖章。材料包括:各项目结题简表,论文、专利统计表(见附件3)(从各项目结题简表中进行统计汇总),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见附件4)。

三、答辩要求

科研兴趣项目结题由学院组织答辩,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答辩组成员不少于4人,答辩时间安排在2017925日~1022日。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每个项目PPT汇报及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对参与答辩的项目,答辩组根据结题材料、答辩内容及项目总结报告填写《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附件4)。

四、其他

1.如果项目组负责人为2018届毕业生,请学院督促学生于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2.请各学院于答辩前3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报教务一科陈老师(QQ454709639),以便安排督查。

3.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工作量。

4.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

联系人:陈老师 0835-2882478

纸质材料收集人:

雅安校区 陈老师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成都校区 白老师 一教教务管理中心

都江堰校区 陈老师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17年912


(附件1:2015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xlsx)
(附件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简表.xls)
(附件3:发表论文、专利统计表.xls)
(附件4: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xls)

上一条:关于2014级学生核查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雅安校区2016级学生进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及2014级学生补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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